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采购工作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内采购管理,规范校内采购行为,促进校 内采购工作提质增效,防范廉政风险,根据《长江工程职业技术 学院采购管理办法》(长院〔2020〕13 号 ),结合学校采购工作 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校内采购是指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对未达 到湖北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实施采购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采购组织形式,校内采购分为分散采购和集中 采购。
分散采购是采购预算金额在 1 万元以下的项目,经学校采购 办立项备案后, 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采购。
集中采购是对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 1 万元 (含) 以上 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实施采购的活动。集中 采购由学校采购办负责组织实施, 由使用单位、部门协同办理。
第二章 采购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
第四条 各单位、部门应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在年初预 算中一次性分类汇编全年采购内容。
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各单位、部门不得将本单位、部门同一 品目或者类别的项目拆分,不得将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
第五条 在年度采购计划中,涉及校内多个单位、部门对同 一品 目或相同内容进行采购的项目,学校采购办可合并采购需求 进行批量采购或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 “最高单价限额”采购。
第六条 分散采购一般按照《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比价方式采购, 由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采购。
第七条 集中采购按照《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办 法》规定内容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 判、单一来源、询价、协议供货和直接购买等方式采购,由学校 采购办组织实施。
根据项目标准化程度和预算金额,可由采购办自行组织采购 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
第八条 学校集中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管理。公 开招标限额标准如下:校内货物、服务类项目采购预算超过湖北 省政府采购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 80% (含 80%);涉及新建、改 建或扩建的基建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 数额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不涉及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零星维修工程类项目一般采用竞 争性磋商或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三章 采购工作程序
第九条 分散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 一 ) 项目立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填写《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分散采购申请表》。 申请资料应包括项目预算、资 金来源和采购清单 (含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 等,由项目及经费 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如项目、经费不属于同一单位、 部门,则由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合签批) 后,将《校内 分散采购申请表》交学校采购办备案,并生成校内分散采购备案 证后进行项目采购。
( 二 ) 项目采购。 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成采购小组 ( 3 人) 选择不少于三家满足供应要求的供应商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 件等进行比价,按照满足采购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应商。根据比价采购情况填写《比价采购过程记录表》。
( 三 ) 信息公开。在确定比价结果后 3 个工作日内,由项目 负责人将成交内容、成交价格和成交供应商等采购信息在指定的 网站进行公开。
第十条 集中采购工作程序如下:
( 一 ) 项目立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填写《长江工程职业 技术学院校内集中采购申请表》。 申请资料应包括项目预算、资 金来源、采购需求 (含供应商报名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或服务要 求、商务需求和评分标准) 和合同文本等,经项目及经费所在单 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如项目、经费不属于同一单位、部门, 则由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联合审核) 后,由项目业务工作 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立项。
( 二)项目采购。根据采购需求的内容,学校采购办编制(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则由代理机构编制) 采购文件,经项目 负责人及所在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后,参照政府采购规定 的采购方式法定流程进行采购。
评审小组或评委会中的采购人代表 1 名, 由项目所在单位、 部门选派,其他人员在学校评审专家库中产生或由项目所在单位、部门推荐。
评审小组或评委会按照法定原则评定的结果经项目所在单 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确认后,学校采购办将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 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完成后,学校采购办向项目所在单位、部 门和成交供应商或中标人开具成交或中标通知书。
采购过程中的质疑工作,由学校采购办负责,涉及采购需求 中技术等问题的质疑,由项目所在单位、部门协助采购办进行答 复或调整。
( 三 ) 合同签订。项目所在单位、部门根据采购内容、成交 或中标通知书拟定合同文本 (送审稿),按照经济合同会签程序 进行审批,审定后组织合同签订。 自成交 ( 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30 天内须完成合同签订工作。
合同签订完成后,应将合同原件 ( 1 份 ) 交学校采购办备案 归档。
第十一条 集中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和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时,按以下流程开展:
( 一 ) 编制采购 (招标) 文件,经项目所在单位、部门确认后,发布采购公告;
( 二 ) 接受供应商报名;
( 三 ) 接收报名供应商递交的响应 (投标) 文件;
( 四 ) 组件评审小组 (评标委员会) 开展采购评审 (评标) 工作;
( 五 ) 评标结果须按法定原则产生,经采购办审核后,推荐 至项目所在单位、部门进行确认;
( 六 ) 项目所在单位、部门确认采购评审 (开标) 结果后, 发布成交结果 ( 中标) 公告对结果进行公示;
(七) 公示期结束,采购办发出成交 ( 中标) 通知书。
上述 ( 二 )、( 三 )、( 四 ) 任一环节中出现不足 3 家或满足实 质性响应要求不足 3 家的情况,则发布流标公告,与项目所在单 位、部门沟通后,再次开展采购。
采购过程如出现质疑,且经核实或论证,质疑内容成立,则 由采购办发布变更、中止或终止公告;如质疑内容不成立,则由 采购办进行回复或发布澄清公告,并继续推进采购程序。
第十二条 校内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如下:
( 一 ) 预算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项目
预算金额不超过 30 万元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 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法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此类项目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无需在网 站公示,提供论证报告或证明材料提交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采购办、项目所在单位、部门应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 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做好采 购资料和协商情况记录管理。成交结果报单位、部门负责人,业 务工作分管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告。
( 二 ) 预算金额超过 30 万元 (含) 的项目及公开招标失败 的项目
预算金额超过 30 万元 (含) 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及公开招标失 败的项目,参照《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单一 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财采规〔2020〕1 号 ) 规定的“达 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公开招标失败”的项目采购程序执行。 是否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审批通过后,由项目所在单位、部门牵头组建 3 人以上 (单 数)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主要谈判内容包括:采购需求、 技术要求、价格构成及最终报价、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合同条 款等。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署单一来源采购谈 判纪要。
根据上述采购情况, 由项目负责人形成单一来源采购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论证、公示、市场调查、价格测算等), 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业务工作分管校领导和采购工作分管 校领导审批后进行公告。
采用直接购买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参照校内单一来源采购工作程序及限额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协议供货采购由项目所在单位、部门在“湖北省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应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入围的供应商范 围选择不少于 3 家进行价格比较后,根据性价比等因素推荐 1 家 供应商, 由学校采购办完成网上议价程序后确定成交结果。
第十四条 采购过程中的采购 (招标) 公告、变更、澄清公 告、中止 (终止) 公告和成交结果 ( 中标) 公告等信息内容须在 学校官网及学校指定网站进行公开。
第十五条 各单位、部门应加强履约验收管理,严格规范开 展履约验收工作,落实履约验收责任。
第十六条 学校采购办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采购 档案管理,妥善保存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履约验收 等资料。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校内采购工作接受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纪检 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有权对学校采购活动中违规行为进 行投诉、检举和控告。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依法受理、处理。
第十八条 采购办应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的检查。各单位、 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和资料,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 作。
第十九条 采购办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采购决策和执行程序。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定期考核,客观 评价其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和职业道德情况。
第二十条 对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者,学校将依法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分散采购申请表 附件
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比价采购过程记录表 附件
3: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集中采购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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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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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货物 □服务 □工程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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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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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或清 单 (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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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单位、 部门负责人意 见 |
经费列支渠道: |
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 2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比价采购过程记录表
采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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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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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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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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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性、符合性审核情况(如有不符合,说明具体原因): |
技术、商务、其他要求响应询价文件情况(如有否定性事项,说明具体原因): |
比价情况 (至少三家) : |
比价方式: |
供货商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报价(万元) |
联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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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报告: |
比价小组成员签字 (至少三人) :
年 月 日 |
附件 3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校内集中采购申请表
申请单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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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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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
□货物 □服务 □工程 |
项目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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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或联系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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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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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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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 价 □协议供货 □单一来源 □直接购买 |
采购需求 附页 |
(涉及建筑材料选择的维修类工程或基建工程、货物类采购须推荐不少于 3 个满足需求的品牌) |
项目所在单 位负责人意 见 |
经费来源: |
签名: |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校领导 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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