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的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将公务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务卡结算消费是省政府省财政的强制要求,我院属规定范围之内,今后全院的公务活动,除停车费、过路费等零星支出外,所有公务活动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
2、全院在职教职工每人必须办理一张个人公务卡,以免影响今后公务活动;
3、按照省财政的规定,实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后,学院不再对个人办理借款事项;
4、凡银行在我院集中办理个人公务卡期间没有办理的,须本人自行到银行办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