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人所得税抵扣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告知
全体教职工,2019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抵扣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原来个税是代扣代缴,现在是预扣预缴,教职工自己是主体,学院是代扣代缴义务人。为了落实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专项附加扣除工作,财务处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放在群里,供大家先行学习了解;财务处还将于近期邀请江夏区国税局来我院对新个税进行宣讲及答疑。请大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先填写专项扣除信息电子表,填写完后将电子表和纸质表(纸质表须教职工个人签名)尽快交到财务处。
财 务 处
2019年1月4日